软件学院关于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的通知
来源: 时间:2015-05-29

根据学校《关于认真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及后续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入答辩阶段。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,现将我院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

学生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后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,学院审核后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。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:

1.申请延长学制者;

2.毕业设计(论文)评阅不合格者;

3.论文或成果经证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;

4.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。

二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阅

毕业设计(论文)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,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,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。各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交叉评阅。对于评阅不合格的,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。

三、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时间安排

我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定于2015年6月6日(星期六)在翡翠湖校区举行,具体地点见分组安排表(见附件)。

四、校级答辩时间安排

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校级答辩工作定于2015年6月11日(星期四)举行,学校将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中,随机抽取答辩学生名单参加校级答辩。

五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评定
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应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评定按照五级记分制。

六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

学院将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从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。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会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。本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不进行名额分配,学院将从院级优秀中择优推选,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。

附件:

软件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答辩安排流程

软件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分组

软件学院

2015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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